English

法官李青彦枉法裁判被起诉

洪洞县法院怪事真相大白
2000-01-27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杨荣 我有话说

本报太原1月26日电(记者杨荣)山西临汾地区人民检察院一同志今天给记者来电话说:“发生在山西洪洞县人民法院的怪事已真相大白,法院经济庭庭长李青彦涉嫌枉法裁判,今天已被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据了解,晋灵芝接到执行通知后,立即将自己的疑惑报告了洪洞县人民法院。但当有关同志找办此案的经济庭庭长李青彦了解情况时,李却说,金贵龙1995年到法院催办过此案,为清理积案,他整理了些材料,并向分管的副院长作了汇报,于1995年作出了判决,又于1997年11月正式下达了判决书。因为当时没找到被告晋灵芝,判决书一直没有送达她。

晋灵芝的不服上告很快引起了山西省检察院临汾地区分院和洪洞县人民检察院的重视。经两级检察院的调查,现查明:此案从法院1986年接到起诉书起到1999年法院执行庭干警找晋灵芝要求晋灵芝执行判决书止的13年中,法庭从未开庭审理过;金贵龙已于1991年病亡,说金贵龙1995年到法院催办过此案纯属子虚乌有;此案没有作出判决,所谓的判决书是李青彦一手炮制的;李青彦不仅炮制了判决书,还在判决书上捏造了书记员薛志芳和被告人郭志林的名字,让人觉得判决书无懈可击,完全符合法律程序;不仅捏造了“合法”的判决书,还捏造了判决书的送达回证和原告死后8年后写出的执行申请书,致使堂堂的洪洞县人民法院演出了一起“法官枉法判决、死人复活申请、干警上门执行、被告莫名其妙”的闹剧!

此案将如何处理,本报将继续关注。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